2011年秋季本科招生快讯(五):考生问答

作者:黄正杰 时间:2011-06-03 点击数:

问题1:
    进入贵校可不可以转专业?


答: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学校允许普通本科学生在合适的条件下,调整学习专业。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阜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现摘录如下: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学生自愿申请,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公开考核、择优办理。
    2.跨招生科类转专业由学校组织考核,其它类别的转专业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
    3.转出学生数一般不超过该年级该专业总人数的10%,转入学生数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教学资源上报学校批准。
    4.每个学生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条 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办理注册手续的我校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征集志愿”或“服从志愿”录取的新生。
    2.确有专长,在高中或大学学习期间,参加竞赛、科技成果或发明获得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文章或作品,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
    3.学习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5。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适宜在其他专业学习。
    5.因专业调整或停止招生,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第三条 转专业程序和时间
    1.公布计划。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期学生报到后第2周的周一向教务处提供本学院各专业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提出考试科目(一般为1-3门)和考核办法。教务处复核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
    2.学生申请。学生于每学期报到后的第2周内,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计划数,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专业的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转出学院推荐。拟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于第3周的周三前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同意跨学院转专业者应向拟转入学院推荐。
    4.转入学院考核。为检验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学习,学校或拟转入学院在第3周的周六采取笔试或口试的形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和有关条件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
     5.审核批准。转入学院于第4周的周三前将审核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向全校公示,根据文件及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问题2:
    贵校对经济困难的新生有什么资助措施?

 

答: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阜阳师范学院对贫困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现将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1、奖:指政府、学校和社会机构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助政策。
    我校设立的奖励资金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专业奖学金”、“院长助学金”、“自胜奖学金”、“安徽省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倪氏、李氏奖学金” 、“联通助学金”及“爱心献血助学金”、“淮都奖学金”、“弘大奖学金”、“申亚奖学金”、“成大奖学金”等。
    2、贷: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和学校进行贴息,无须学生本人负担。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助: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补:我校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开展“学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大病学生生活补助”、“孤、残学生生活补助”、“为困难学生送暖衣”等多项资助工作,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5、减,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须有乡、县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学校给予其减免一定的学费。
    6、“绿色通道”,指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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