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2007年4月5日——2008年4月6日)
为维护好我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徽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并落实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建立防火小组,确保人员到位、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二、宣传教育。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常抓不懈。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督促本部门把消防宣传列入常规工作之中,采用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及时通报火险隐患以及事故教训,以增强师生消防意识。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工作的检查、预防,动员全员力量预防,督促各岗位层层签订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制定年度验收和奖惩办法,将验收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岗位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增加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设施的投入,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要达到国家的有关规定,适应消防灭火的需要。
五、履行职责。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消防工作操作规程,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以确保消防设施安全有效,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六、评比表彰。学院每年对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关处理。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存档备查。
院领导签字: 责任单位签字: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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