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校外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安全协议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校外机动车辆出入校园有序、安全和顺畅,以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协议。
协议甲方为阜阳师范学院保卫处,乙方为机动车辆车主。
一、机动车辆一律凭甲方印制的《通行证》进出校门。《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实行专车专用,不得转借、转让、仿制、涂改,违者甲方将予以处罚并处没收证件,终止协议。
二、乙方办理《通行证》,需缴纳办证费5元,管理费50元/年。
三、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接受门卫的查验。严禁无证、无牌号车辆进入校园。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校内交通指示牌,谨慎、安全驾驶。
四、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段必须主动避让行人或停车待行,严禁抢道;严禁机动车辆从大门人行道出入,以防伤人。
五、机动车辆在校园内停泊,严禁占用教学区主干道、破坏绿化带和影响交通。
六、载运物品出校门,乙方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方可通行。
七、院内举行重大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出入进行时间限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与指挥。
八、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凡乙方在院内发生不当行为,不得逃逸,必须主动配合甲方或公安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情节轻微,甲方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者,没收其《通行证》。
九,为方便我院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经清河校区南门(东小门)出入卧牛岭小区,办理《通行证》者,免缴管理费。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〇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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