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 知
综治〔2007〕3号
各学院,各单位:
2007年的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也将在于十月中旬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节,喜迎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现就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学院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维护学校稳定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预警机制和责任制,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二、加强检查,坚决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
放假前,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校内建筑工地等存在的消防、卫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检查锅炉房、配电房、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值守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学院要结合此次安全大检查,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盗窃、火灾、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及时进行妥善、有效处理。
五、落实措施,严格监管,切实做好安全保卫。
节日期间,各学院对在校学生要进行妥善、周到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假期中停用的实验实习场所须切断用电设施电源,杜绝火灾的发生。保卫处和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巡查,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
阜阳师范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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