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2010年学生军训工作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意见
院党字〔2010〕50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和省教育厅、省军区相关文件精神,调动参训人员训练积极性,提高军训效果,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促进军训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0年学生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选类别及细则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人员分工明确,按时完成军训任务;
(2)依据学校军训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贯彻落实有力;
(3)军训期间辅导员值班正常,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军训期间单位领导经常亲临现场,且及时妥善解决发现的问题;
(5)本单位参训学生的参训率高,合格率100%;
(6)所有参训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能与教官密切配合,军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受到承训部队好评;
(7)通过入学教育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
(8)积极向《学生工作通讯》(军训特刊)投稿,军训氛围良好;
(9)本单位军训效果显著,安全无事故。
2.优秀排
(1)军训的目的与意义认识明确,精神饱满;
(2)严格执行训练期间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犯校规校纪行为;
(3)参训率高,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4)全体学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参训,成绩显著;
(5)室内卫生清洁,内务整理好,按时作息,按规定着装;
(6)积极向《学生工作通讯》(军训特刊)投稿;
(7)防范措施健全,安全无事故。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官
(1)明确军训目的和意义,带训方法正确规范;
(2)善于教育引导学生,所带排学生训练士气高涨,评价好;
(3)及时主动与带训教师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配合抓好军训管理,协调处理好军训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严于律己,自身要求严格;
(5)所带排心齐风正,无违纪现象,学生普遍反映良好;
(6)在军训各项检查、考核、评比中均名列前茅。
2.优秀组织工作者
(1)明确军训目的和意义,有良好的全局意识;
(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处理解决好军训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3.优秀辅导员
(1)明确军训目的和意义,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
(2)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养成教育成效显著;
(3)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无擅自离岗现象;
(4)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时、合理、合法;
(5)积极主动地与教官配合,共同做好军训各项工作;
(6)对学生的总结评比及时准确。
4.优秀学员
(1)明确军训的目的和意义,刻苦训练,成绩优良;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讲文明,有礼貌,尊重师长和教官,自觉遵守军训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评比办法
1.军训考核组由学生军训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负责人组成,负责各评选类别的考核和推荐。
2.先进单位由考核组依据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本年度评选表彰先进单位8个。
3.优秀排由考核组依据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比例是排总数的20%。
4.优秀教官由考核组依据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比例是教官总数的20%。
5.优秀组织工作者由考核组依据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比例视参训工作人员实际数量确定。
6.优秀辅导员由考核组依据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比例是辅导员总数的30%。
7.优秀学员在考核组的指导下,由各学院、连排根据学生参训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比并提名,报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比例是军训学员总数的3%。优秀学员推荐名单在报送学生军训军事技能考核成绩时以学院为单位一并报送。
三、奖励
被评为2010年学生军训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学生军训表彰总结大会上予以表扬,其中先进单位、优秀排、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辅导员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教官和优秀学员颁发证书。
附件:1.2010年学生军训优秀学员统计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0
年9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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