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发展,提高新兵质量,改善部队兵员结构,深化征兵工作调整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今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登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我校今年应届毕业生,男性。
二、预征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条件为:年龄不超过24岁;身高
162cm
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
三、预征工作安排
6
月12日
前,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今年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宣传发动,尤其是征兵政策的宣传,鼓励应届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6
月15日
前,深入进行普查登记。各学院对本院所有男性应届毕业生的专业、数量、参军意愿等情况进行普查,摸清思想动态,掌握应征实数,做好预征登记。
6
月18日
前,择优确定预征对象。校武装部将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对各学院报送的应届毕业生登记名单进行初审,符合基本预征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材料。
6
月30日
前,发放预征登记材料。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材料,在学校和兵役机关审查通过后,发由预征对象本人保管,由其本人在
10月
31日
前将材料交送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士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预征登记工作,时间十分紧迫,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将信息通知到毕业生,按时报送材料,信息工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预征登记工作由负责管理的学院一并开展。
请各学院于
6月
15日下午
17:00前,将应届毕业生预征登记名单送至武装部国防教育科(清河校区行政楼一楼),联系电话:2593901、15955854198,并发送电子版应届毕业生预征登记名单一份(邮箱为:flzh0829@126.com)。
附件1.《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文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2009年应届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花名册》 点击浏览该文件
阜阳师范学院武装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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