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依法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执行、监督、检查,促进财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决策和论证,对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防范财务风险。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对全年预算的执行、控制、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
五、负责全校资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学校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到位,多渠道筹措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管好用活各项资金。
六、负责学校支出管理,按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支出,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法合规;组织开展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按时提供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配合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已核准的工资、离退休金、福利费和津贴的发放工作,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九、负责已核准的学生奖助勤补减等资助金的发放工作,并做好助学贷款、代管款项的结算工作。
十、负责会计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服务和管理水平。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视、审计、巡察工作和财政、税收、物价等专项检查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