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档〔2018〕5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阜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高校档案法律法规,确保学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护学校发展和建设的珍贵史料和文化传承,充分发挥档案价值,切实保障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加强档案工作宣传力度和档案管理工作,更好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
高校档案是高校历史发展的真实记录和宝贵的历史财富,它具有参考凭证和资政资治功能,是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利益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工作。
二、档案管理工作主要要求和内容
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和内容主要依据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年第27号令)、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教办〔2009〕44号)和《阜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案)(校政〔2015〕63号)以及各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详见《阜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规范》),主要有以下各个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工作规章制度情况;
2.兼职档案员落实情况;
3.档案工作是否明确有领导分管;
4.归档文件材料归档是否按规定及时归档;
5.归档文件是否按照归档范围经过价值鉴定,是对学校当前或长远具有参考凭证价值的;
6.部门立卷制度落实情况,或是否实行了部门预立档工作;
7.归档文件整理是否组卷合理、排列有序、编目规范;
8.电子公文管理和归档情况;
9.归档文件材料保管是否安全,台账或清单是否清晰完整;
10.归档文件材料移交手续是否完备;
11.档案利用程序是否规范;
1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和声像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完整;
13.其他有关档案管理工作或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档案工作自查及问题整改落实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自查,梳理成绩,查找不足。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档案管理工作成效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含教学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6日前,将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档案馆办公室(正行楼1125室),电子版发送至94492727@qq.com,联系人:陈选,电话:0558-2596177、2596696。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学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