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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2018-03-28 09:28:05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浏览:

校档〔20181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档案是学校重要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见证高校成长、发展、壮大的重要凭证。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凭证、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确保学校各类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与安全,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校政〔201563号)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71231日前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归档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参照《阜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015年版)执行。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必须是对学校(或社会)当前和长远具有参考凭证价值的材料;

2.尽量实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双套归档,要有明晰的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清单和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一一对应;

3.归档材料实行部门立卷制度,要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系统准确,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排列科学,目录编制规范。成套性材料必须按照形成时间顺序规范排序、目录连贯。相关实物、音像和其他载体材料一并归档,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

4.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学校正式文件归档时必须附有定稿,定稿需有明确的签发人和相关公文发文要素。

5.归档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单位和档案馆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存档备查(归档文件移交清单可以从学校档案馆网页下载)。各单位各部门历年形成的档案移交清单不在归档范围之列,请自行保管备查。

6.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归档文件材料的规定,凡属归档范围的归档材料形成单位应该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学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杜绝将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以及涂改、伪造档案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关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参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执行。

三、归档时间和联系人

1.归档材料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相应时间归档,已完成立卷归档的2017年度归档文件材料请于2018331日前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2.归档联系人:陈选。联系电话:2596177。电子邮件:94492727@qq.com。办公地点:学校档案馆办公室(综合楼1125室)。

                      阜阳师范学院

                       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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