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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浏览次数:

各被巡察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巡察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第一、第二巡察组将于近期赴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任务和工作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214号)等有关规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深入检查二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校党委重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以及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受理信访、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文件资料、民主测评、走访调研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巡察时间和有关要求

巡察组于20211014日进驻,工作时间10个工作日左右。请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1.巡察组进驻时将召开进驻动员会,听取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汇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巡察期间,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应指定巡察工作联络员,承担日常协调保障任务,按巡察组要求及时报送材料,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巡察保密纪律,畅通信访渠道,为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特此通知。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