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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22年1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国关工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安徽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学校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配合学校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学校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形成现职领导为主导、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校关工委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五老”同志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和亲情优势,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想,尽关工委所能,努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第五条 突出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红色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注重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和基本技能,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六条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引领将国家、社会、个人的价值要求贯穿到道德建设的各方面,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着力点,通过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事件,以及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读书会、老少共话、参观、调查访问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切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第七条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老同志,协助教学管理部门,以教学督导、评教评学等形式,通过传帮带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青年教师自身师德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培养造就优秀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第八条 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加强青少年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人生规划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解疑释惑。配合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医院等单位举办生理和心理健康讲座,设立大学生谈心室,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为青少年学生排忧解难,做好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就业困难、思想困惑、行为困惑的学生帮扶工作。

第九条 配合党委组织部建立组织员队伍,选派富有经验且身体健康的老党员担任组织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青年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到基层单位参与发展对象的培养培训及谈话等工作。

第十条 配合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法律意识,组织老年志愿者参与各项教育活动,为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校园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 深入到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去,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等状况,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写出调查报告,供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 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奖励促动等方法,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有干劲的“五老”参加关工委工作,着力提升核心层、巩固骨干层、扩大参与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工委工作队伍,确保关工委人员顺利交替、“五老”队伍及时调整充实、关心下一代事业有序衔接。

第十三条 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挑选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有奉献精神、热心青少年成长和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充实到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中来,尤其是要重视选好配强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现职与退休老同志相结合。关工委设主任一名,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退休老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关工委领导班子人员组成由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批准并发文任命。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身体、年龄等原因缺位的,要及时补充到位,做到班子结构合理,有出有进,进出有序。

第十四条 加强关工委办事机构建设。关工委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合署办公,选配服务意识强、热心关工委事业、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人担任负责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关工委领导班子会议和领导的决定,处理日常事务等,做好关工委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健全关工委工作档案,建立落实年度考核制度等。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老同志的专长,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关工委成立理论报告组、教学督导组、学生党建工作组、心理咨询组等若干个工作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队伍,围绕大学生成才和全面发展多方位的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下属 各学院和教育集团设立二级关工委,由现任党委书记任主任,根据具体情况设副主任若干名,要选好关工委“一号老人”,吸收更多退休老同志参加。校关工委与各基层关工委之间是联系、配合、协调、指导的关系。

第十七条 关工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并不定期请学校领导到关工委会议上向老同志介绍学校工作,对关工委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建立必要的学习制度、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学习型关工委。关工委全体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和有关方针政策,上级关工委文件,各地关工委的先进经验,学校党委和行政下发的文件以及老同志的保健知识等。通过学习做到学用结合、与时俱进、老有所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

第十九条 建立会议制度。关工委全体成员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分别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关工委领导班子工作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主要研究、部署、检查本月的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

第二十条 做好工作计划、总结,编印好《阜阳师范大学关工委工作简报》,管理好关工委工作网站和微信群。学校关工委和各基层关工委每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为便于汇报、交流工作及推动工作进展,关工委每年编印工作简报六至八期。关工委成员每学年结束要填写好《阜阳大学关工委成员活动情况登记表》并送交关工委办公室保存。

第二十一条 关工委在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关工委活动所需经费,由校领导从行政事业费中划拨。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学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