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下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校工〔202010

 

 

 

各分工会:

《阜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下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525日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实施。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下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教育工会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525

 

 

 

 

阜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下拨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基层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每年年初,校工会根据经费总体状况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当年经费下拨。工会下拨经费共由三部分组成:

“基础下拨”:一般情况下,按照分工会会员每人200元的标准,会员不足40人的按40人计算。

“增拨”:为了鼓励分工会开展活动,依据实际情况,校工会可为每分工会增拨活动经费,一般为2000元。

“奖励经费”:对在分工会工作考评中获得先进集体的,每分工会奖励2000元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下拨经费仍不能满足分工会正常开展活动时,分工会可以向校工会提出经费申请,经校工会研究同意后另外给予经费补助。申请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分工会自身开展的活动,申报时须有活动方案和详细经费预算,数额以校工会批准的为准。

三、向分工会下拨的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各类活动(包括分工会举办的活动和参加校工会的活动)、工会会员的教育培训、工会的自身建设等各项开支。下拨经费不得用于招待、餐饮、差旅、集体福利、购置办公设备等开支。

四、各分工会在自行开展活动时要有书面活动方案,活动结束要及时在校工会网及其它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报账时,须附有活动方案和在工会网上的宣传报道截图,否则不予报销。

五、下拨的经费使用实行报账制,由各分工会实际开支后凭票办理报销手续。

报账时,须至少两人对开支事项进行证明(其中具办人须在发票上写明开支的用途),经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党总支书记审核,送校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当年的经费指标尽量当年使用,不得超额使用。如有节余,节余部分的50%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须符合上级工会及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如违反者,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八、校工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将定期对各分工会下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适时通报检查审计情况。

九、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校工〔201413 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