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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系列解读(七)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2日
吕杰 观点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工会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实践,通过开展立法参与、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把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法制根基。

  工会在立法参与中,既要努力保障职工群众权益,围绕职工权益实现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推动保障职工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尽早出台,又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出建议和主张的标准不能过高,把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有机统一起来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规范下开展工作,是中国工会的鲜明特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明确了工会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等,保证了中国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保证了中国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保证了党的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各级司法机关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效率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人们自觉尊重法律、切实维护法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气逐步形成,这一切为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为了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新情况、劳动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不断完善劳动法制,先后修改和制定了《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职工和工会权益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制定了许多与有关法律相配套的劳动行政法规;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大量地方劳动法规。这些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法规,构成了一个基本完整的体系,确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工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这一切都说明,中国工运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保障,工会发展道路的探索实践,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完善基础之上的。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工会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实践,通过开展立法参与、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把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法制根基。

  代表职工参与立法,从制度上、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参与立法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是广大职工实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各项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

  工会组织体系健全,联系职工群众密切,掌握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状况,能够及时反映和表达职工群众意愿和要求,促进职工利益得到法律的确认、保护和发展,从源头上推动调整和纠正劳动关系双方地位和实力的不平衡,使劳动立法更充分地体现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价值取向,促进立法公平、公正。同时,工会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能够为法律的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的质量。

  长期以来,中国工会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推动和参与劳动立法,在劳动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通过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专题报告、调查报告和有关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立法建议;工会的人大代表、工会界政协委员提出立法建议和议案提案;工会法律部门参与拟订法律草案;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使职工意愿充分体现在法律、法规、规章之中。工会十四大以来,在国家层面,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在地方层面,工会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机关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维护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如推动地方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出台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法规,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特别是工资收入权益,等等。这些都表明,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不仅是中国工会的工作理念,而且已经成为中国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成为中国工会的一大特色和优势。

  目前,我国一些重要的劳动法律还没有制定,一些与劳动法律相配套的法规还没有出台,现有法律的强制性还不够,需要工会继续重视加强立法参与工作,推动劳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在立法参与中,既要努力保障职工群众权益,围绕职工权益实现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推动保障职工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尽早出台,又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出建议和主张的标准不能过高,把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有机统一起来。

  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力度,推动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推动建立科学的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加大劳动法律监督的力度。我国的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由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共同构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属于社会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覆盖面广、组织健全,在监督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年来,工会积极推动人大和政协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视察,促进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突出问题的解决;与劳动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维权专项行动,参与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发挥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的作用,通过职代会职工提案、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等形式实行群众监督,发挥会员和职工的主体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手段和措施,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扎实有效。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的权益落实问题。要加强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的相互协调配合,建立畅通的联系协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者地位。许多劳动者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因缺乏法律知识和经济能力,无力依法主张自身权益,迫切需要社会伸出援助之手。工会从满足职工的需求出发,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拓展法律救济渠道,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使他们得到平等、及时和充分的法律保障。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级工会建立法律援助机构8953个,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6万人,有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3.4万人,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一部分职工的就业、分配、保障等权益实现受到影响,劳动争议呈高发态势,迫切需要工会大力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职工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充分利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平台,健全多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简化办理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保证职工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支持、工会运作、多部门协同参与的职工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法律援助的配合衔接,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壮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的法律素质。人们对法制的信仰和对法律的理解与掌握,决定着法律能否被遵守与运用。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推进依法维权、依法治会,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开展工作的水平。

  要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和形式。在发挥好工会传统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针对性,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参与立法、参与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让职工群众在法制建设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领悟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发挥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鼓励支持职工文艺团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参与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

  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宣传,提高职工对宪法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维护职工和工会权益的重要劳动法律法规,特别要重视有关程序法的普及宣传,让职工清楚寻求法律救济的程序,切实提高职工依法主张权利、维护权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