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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各项建设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工会工作科学发展,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审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客观、公正、 科学的评价分工会工作,保护和发挥好分工会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全面提高学校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考核范围

学校各分工会。

三、考核内容

1. 组织保障与队伍建设

2. 民主管理与教(职)代会工作

3. 权益维护与困难帮扶工作

4. 素质工程与文体宣传

5. 特色工作与工作成效

四、考核方式

1.各分工会提交年度总结,并按照附件《阜阳师范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给出自评分数。

2.校工会原则上以各分工会平时开展工作情况记录以及上报的各种文字材料、活动图片、网页新闻等为依据,对各分工会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各分工会平时上报的各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对于特色工作与工作成效,校工会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定,并对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认定。

4.校工会对各分工会的自评情况进行复评,审定“考核分”和“附加分”,两者累加为考核“校评总分”。

5. 以量化分值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15项为封顶分,累计为100分,考核内容第6项为累加分,上不封顶。

6. 校工会委员会对最后结果进行认定。

五、结果运用

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分工会的重要依据。

1. 综合2年考核成绩,按排名顺序和评优比例予以表彰,校评总分为80 分以上的分工会具备评先评优资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 40%评选为优秀分工会;

2.对考核优秀的分工会,校工会给予表彰;对于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会相关荣誉称号的分工会,表彰2名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和优秀工会工作者;

3.考核优秀的分工会,按教职工人数 3%评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其他分工会,按教职工人数 2%评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量化考核工作,严密组织,认真实施,使量化考核工作真正成为认真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 推动工作开展的有力手段。

六、其他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