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更好地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帮助女教职工提高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校工会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凡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保障计划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主要针对女教职工患8类特殊疾病,具体详情见附件1。
三、缴纳费用
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一份36元,省教育工会补助15元,校工会补助11元,个人缴纳10元。
四、有效期限
此类保障计划的有效期限为2年。本次保期从今年6月1日开始至2016年5月31日截止。
五、救助慰问
凡参加本计划女教职工被诊断患有特殊疾病10日以内(节假日顺延)向校工会报案(超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校工会接到报案的当天,即向省教育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会代办处报告。
办理救助或慰问金时,需提供: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院所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医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等客观病历和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相关材料。省教育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会代办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救助或慰问金额。
六、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是省教育工会和校工会为广大女教职工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各分工会要加强宣传,使广大女教职工充分了解该险的有关内容和办理办法。参加本计划既要积极引导,又要坚持自觉自愿原则。
请以分工会为单位将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发至:gonghui@fync.edu.cn)和缴费单(费用交至西湖校区综合楼一楼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于5月15日前送交校工会。
附件:1.《在职女职工特殊病症互助保障计划》详情
2.女教职工参加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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