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校内综合专家库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01-03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各有关专业人员:


为规范校内采购管理,提升资产采购与管理水平,根据《阜阳师范学院采购办法(试行)》(校政〔201620号)、《阜阳师范学院校内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校国资〔20169号),拟于近期组建阜阳师范学院校内综合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校内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负责专家的初步遴选工作。各归口单位可从人事处调取专业人员信息,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填写《阜阳师范学院校内专家遴选表》(附件1)并报送国资处;


以个人身份(含65岁以下学校退休人员)申请入库的有关专业人员,需填写《阜阳师范学院校内专家申请表》(附件2),交相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资格审查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校内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第五条规定,国资处会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拟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库。


三、专家库的管理


确定专家人选后,国资处按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类、工程修缮(服务)类、信息化建设类三个类别建立校内综合专家库。同时,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校内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并结合专家的年度考核情况对入库专家进行动态管理,一般每年调整一次。


四、专家库的使用


校内专家库建立以后,校内采购、资产验收、资产处置鉴定与残值估值所需专家必须从校内综合专家库中选用,具体选用方法及程序参见《阜阳师范学院校内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五、劳务费发放


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校政〔201674号)文件规定,对参加相关工作的专家发放专家劳务费。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2017110日前将《阜阳师范学院校内专家遴选表》、《阜阳师范学院校内专家申请表》提交国资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联系人:高道斌,电话:2596759,邮箱:gaodaobin@163.com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校内专家遴选表


2.阜阳师范学院校内专家申请表


(附件见下载专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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