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重点实验室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及考核,制定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条 实验室是科研教学的重要场所,进入本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实验室的管理手册,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下属各功能实验室和支撑实验室均由重点实验室统一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挪用。
第四条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实验室严禁存放与科研无关的物品,不准在实验室做与科研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本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管理,本室工作人员、研究生及客座人员均可申请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六条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实验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细则,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室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每周例会和定期学术报告制度,加强对外学术交流。
第九条 本实验室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类档案的建立、保存、借阅和交接制度。
第十条 本实验室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实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提倡刻苦钻研的科研精神、发扬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培养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