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设计已由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予以备案的函》(发改中心〔2020〕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阳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阜阳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
2.2 建设规模:西湖校区原规划总平面图中,西南角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约88963㎡,按退让绿线20米规划。其中,“学科学位楼”约60000㎡,“学术交流中心兼行政楼”和“学术活动中心”约28963㎡。
(1)整体规划设计:由于规划设计条件变更,需对西南角地块调整规划设计。
(2)新建建筑“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面积约60000㎡(含地下、地上),原名称为“学科学位楼”。
(3)剩余28963㎡拟建“学术交流中心兼行政楼”和“学术活动中心”,在本次调整规划设计过程中,按可以规划的最大面积进行方案设计规划,仅做到设计方案规划阶段参加评审。
2.3 设计服务期限:55日历天(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服务期限延误不计算在总设计周期内)。
(1)签订设计合同后,10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优化深化及所需的专题报告编制;
(2)经学校审定后,25天内完成规划部门审批、专题报告修改及评审、新建建筑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其中,5天内完成阜阳市规划部门审批,设计单位同步做好所有评审准备工作);
(3)待初步设计批复同意后,20天内完成新建建筑最终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纸审查报告及图审修改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10套(蓝图);
(4)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注: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变更等需要修改内容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设计总承包单位(包含与该项目的所有修规、勘察、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配合与验收、工程质保等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本项目红线范围(地上及地下部分)约36000㎡土地、约88963㎡建筑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
(2)约60000㎡(含地下、地上)本次新建建筑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基坑支护、智能化、防雷、建筑物室内外装饰、配套公建室内外装饰以及室外综合配套工程设计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设计内容,其中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景观、广场、照明亮化、电气、给排水(含污水处理等相关基础设施)、人防、消防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设计内容)和必要的专项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3)新建建筑的施工图审查、勘察(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绿建(需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和评审报告)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符合环保部门要求)、节能报告、防震、水土保持、安全评价等专题材料的编制及评审等所有相关内容。
(4)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及其他根据项目需要应列入事项的设计。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质,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且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项目设计合同③图审合格证,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出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名称等评审要素的,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项目仅对综合得分2-3名的投标单位给予一定补偿,其中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给予补偿2 万元人民币,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给予补偿 1 万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并且给予设计补偿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归招标人所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发票。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 人:程曦 法 人:刘先杰
地 址:安徽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地 址: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六楼
邮 编:236037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8-2595956 电 话:0551-66223773,1575515561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uanj@ahggzyjt.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0年9月22日
附件如下:
[FGGJ-GC2020-477-1-1]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设计.FYZF
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设计招标附件.rar
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