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施工 已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以 皖发改社会函〔2021〕328号、皖教秘发〔2021〕12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师范大学,招标人为阜阳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西南角,阜阳市西湖大道以北,南京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3726㎡(约35亩),总建筑面积59523.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782.89㎡(地上6层),地下建筑面积4740.27㎡(地下1层),建筑高度23.75m(室外地坪到屋面高度),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的土建、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计划工期: 8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8亿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④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其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8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2开标室 。
7.招标活动组织
7.1 本项目数据推送员
姓名:曹工电话:0558-216619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曦 法定代表人:程维锋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 编:236037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高老师、芦老师 联 系 人:曹 工
电 话:0558-2595956 电 话:0558-2166196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58403201@qq.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10.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10.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