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关于全校基层分工会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

 刘红梅     2018-05-08     

关于全校基层分工会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我校基层分工会于2013年6月进行了集中换届,至今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校工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定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基层分工会集中换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换届的范围

全校所有分工会。

二、时间安排

分工会集中换届工作于5月上旬布置,6月上旬结束。

三、换届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分工会换届工作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全校基层分工会集中换届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由校工会统一布置实施。各分工会的换届工作要在所在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由分工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按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和选举工作要按照全国总工会2016年印发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各分工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草案),报校工会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基层工会委员会要相对稳定,当选委员应能任满一届,届中原则上不作变动。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时,本届工会委员会应向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好配强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是基层工会的带头人,选好配强分工会主席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关键。各单位应本着有利于工会工作的开展和工会作用的发挥的原则,选好配强工会主席。注意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有威望有影响、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工会主席。各分工会的主席候选人须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提出初步人选,与校工会沟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四)选举结果的报送与批复。各分工会的会员大会召开情况、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人员分工情况须于会员大会召开后的五日内报校工会,校工会将予以研究批复。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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