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2-09-07 09:30:34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实习工作实行分管教学校领导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教务处对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和协调,各学院成立由正、副院长及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准备、组织、管理及总结、评优工作。

二、实习形式

实习应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等灵活多样的实习方式。基本原则是实习单位和实习工作的选择应注意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相结合,并兼顾就业需要。

其中,教育实习主要采用集中实习、顶岗实习、委托实习的形式,以集中实习为主。顶岗实习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实践基地顶岗实习和学院自主开拓的基地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得安排师范生自主实习。如有特殊情况,经由个人申请、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合议,提交教务处审批。

三、实习要求

1.各学院应明确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等工作职责,提前与实习单位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专业特点做好实习的各项工作,加强实习过程的监控,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实习质量。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实习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实习纪律以及安全等方面情况。

3.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参考)(附件1),确保2023届各专业学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的各项任务。(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备案)

4.各学院按照“远近结合、满足需要、类型多样”的原则,提前对接实习基地需求,科学谋划实习生派出计划,填写2023届实习派出计划统计表(附件2),列入实习计划一并提交教务处。

5.严格控制自主实习比例,经由个人申请、学院审批,签订自主实习协议会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自主实习结束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汇报答辩,并根据答辩考核情况、实习单位评定意见、个人总结和调研报告等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6.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实习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实习工作质量。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应将2023届实习信息大表(附件3)和实习工作总结材料送交实践教学科(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备案。

四、严格实习过程管理

1.根据学校教育实习信息化管理要求,各相关学院需在学校实习管理平台上,及时完成教育实习日志、周志、月志和指导教师评阅篇数设置。

2.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从系统导出。成绩鉴定表微调格式后,采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实习成绩鉴定表打印后请校内外指导教师签字评分。

3.因考虑到教育实习需备课等环节,实习生需要填写纸质版实习手册,后拍照上传系统,便于教师及时评阅。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规程》文件要求,加强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管理,确保教育实习时长、主要环节和实习效果符合专业认证要求。

五、常态化防控要求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学院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学院和实习单位需建立“双主体”联动防控机制,安排专人落实实习管理责任特别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住行等。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疫情防控常态下,各学院要遵循近期如非必要尽量减少跨省交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特别是不前往发生聚集性疫情和疫情输出地区的原则。特殊情况需出省实习的,必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再由学校疫情防控办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可安排。

3.各学院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离校外出实习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办的要求履行离校请假手续。

附件:1.实习工作计划(参考)

      2.2023届实习派出计划统计表

      3.2023届实习信息大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