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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公告》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4日 00:00 】   【点击量/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我市经济和信息化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二)熟悉与行政审批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第一项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知识较全面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两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并经我局审核确认后,也可认定为审批专家。有关行业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专家已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审批专家。

三、入库专家类别

根据项目评审类别,将入库专家分为节能评审专家、环保评审专家、资源综合利用评审专家、财务管理评审专家(注册会计师)、工业统计评审专家(统计师)、煤矿安全评审专家、经济管理类会计师、经济管理类经济师、技改项目现场核查评审专家、电子信息评审专家、两化融合评审专家、信息安全评审专家、软件和信息服务评审专家、装备评审专家、消费品评审专家、材料评审专家、工业设计评审专家、工艺美术评审专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评审专家等。

四、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受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对项目进行独立踏勘评审,对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 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入库时签署廉政承诺书;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踏勘评审,提出踏勘评审意见,并对其意见负责;及时报告踏勘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遵守踏勘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踏勘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踏勘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对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的本专业本领域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事咨询、评估、评审等有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须提交内容);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奖补项目评审管理领导小组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网(jxj.f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正式纳入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

六、专家库管理

 1、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专家库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统筹管理,负责将认定专家的资料录入专家库,并负责专家库及其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联络、协调等服务工作

2、根据“能进能出”的原则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

3、专家资格一般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4、入库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专家库专家身份从事与职责无关工作。

申请表格请自行在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网(jxj.fy.gov.cn)通知公告下载,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送交或邮寄至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539号市政府5楼)邮编:236000,收件人:黄锋,电话:0558-2261739。

 

附件: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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