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的通告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填写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无误后,于2021年1月12日前提交待学校审核,学校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逐项确认。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王慧玲 电话:2596562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