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结项鉴定等工作,省社科规划办现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进行增补并补充已有专家信息,现就我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要求
1. 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 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
3. 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
4. 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有关要求
1.补充专家信息。系统内已有的专家,凡信息不全的需及时补充有关信息,特别是专家联系方式、科研情况等信息,以便省社科规划办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并进行项目发审(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从项目评审专家中删除)。
2.增补评审专家。符合条件的教师可通过管理系统“评审专家注册”提交信息,注册信息经学校科研处和省规划办两轮审核通过后,教师即可收到系统发送的登录密码。
3.入选专家将参与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重要工作,既是对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更是一种责任和荣誉。拟申请专家资质或补充专家信息的教师请在5月25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科研处将在5月2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与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审核推荐。
联系人:郑忠文,联系电话:2593236。
科研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