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阜阳师范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5:33 】   【点击量/阅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20205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阜阳师范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本次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82019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阜阳师范大学各类校级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下半年结题验收未通过、限期整改的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

1.申请结题的教师下载对应的结题材料包,填写《结题报告》《结题验收评价表》《结题申请一览表》。

2.材料打印装订要求:

1)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结题材料按照封面、目录、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结题报告》、原《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成果》复印件排序装订2份;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结题报告》、原《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成果》复印件排序装订2份。材料装订成册后,项目负责人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页码(须与目录准确对应)。《结题验收评价表》填好项目名称等信息后,A4纸打印6份,无需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单独报送。

2)校级项目结题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结题报告》、原《申请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2份并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页码(须与目录准确对应)。

3.材料报送要求:

1020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将结题材料纸质版、《结题申请一览表》电子版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1021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结题申请一览表》电子版报至科研处1313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2018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校级各类科研项目以及2020年限期整改的项目,本次未交结项材料者,科研处将不再受理结项事宜,项目做撤项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

2.凡未带项目编号的、与课题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均不得装订在内。

3.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已满2年未能申请结题者,必须填写提交《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4),办理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4.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是历年审计的重点部分,项目负责人须查询本人科研项目账户支出明细如实填写,并自行去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盖章。

自然科学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2593369

电子邮箱:397598183@qq.com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联系方式:

郑忠文 电话:2593236

电子邮箱:kyc3236@163.com         

                                                  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1109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