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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及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1:39 】   【点击量/阅读:

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汇聚创新要素、发挥团队效应,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科研团队,学校决定启动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及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类别与设置

(一)基础研究类

拟立项10-20个,每个拟资助3万元,重点围绕国家基金项目研究开展,培育、打造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团队,为后期高级别项目立项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应用研究类

拟立项20-30个,每个拟资助3万元,主要立足阜阳市产业基础,与阜阳市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成果产业化等,培育、打造一批应用研究团队,承担更高级别的横向项目。

(三)院级科研创新团队

拟备案30-40个,依托二级学院学科特点和研究基础,整合优势资源和研究力量做好培育、筹建工作,力争尽快达到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标准,建设经费由各学院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基础研究类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须为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主持人。每人限报1项。

2.应用研究类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须自2018年以来,主持有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委托到账经费9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不含市校合作项目)。每人限报1项。

3.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可对照《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进行先期培育、建设,具体条件由各学院自行设定。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人根据要求,如实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单独成册,装订顺序以申请书填写顺序为准。附件材料如下:

1.成果或成果(项目)复印件;

2.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

3.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等。

科研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论文、著作以正式发表/出版为准;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专利以授权证书为准等。

(三)建设、管理与考核

1.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行中期业绩考核和周期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划拨和后期支持的重要依据。

2.对于通过周期业绩考核的团队,学校在申报省级以上团队、科研平台时予以优先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优势”的原则,前两批次通过周期业绩考核的科研创新团队,达到本次申报条件的,经申请后给予优先支持。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和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汇聚创新要素,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3.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211022日前将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175802545@qq.com

联系人:许鹤      电话:2596561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

2.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活页

3.阜阳师范大学校(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备案一览表



                     阜阳师范大学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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