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省社科成果评审咨询专家的函》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17:01 】   【点击量/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荐省社科成果评审咨询专家的函》(皖社科联函字〔20229)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力,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愿意参加省社科成果评审工作,遵守评审规则和纪律。

二、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省社科成果评审咨询专家推荐工作,根据上述条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

2.各单位填写《安徽省社科成果评审咨询专家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202241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正行楼1313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782270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2593657

附件:

1.关于推荐省社科成果评审咨询专家的函

2.安徽省社科成果评审咨询专家推荐表


科研处

2022324




上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西湖讲坛”报告主题遴选结果的公示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