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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07 】   【点击量/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标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我校分配到3个申报指标。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受理成果范围、奖项设置和名额和申报资格与要求详情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标的通知》,我校有3个申报指标。

三、申报提交材料和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报人员请提交于202321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须附原件一份)。

(二)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申报人员请提交于2023215日下午500前提交申报材料。

(三)如果申报人员数超过3名,将按程序在申报指标范围内进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58-2593657


附件: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325


  • 附件【相关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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