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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西湖讲坛”报告主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7:00 】   【点击量/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师科研成果传播,扩大优秀学术成果普及面,提升学术与文化影响力,营造浓郁的校园学术氛围,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校科〔20206号)规定,现决定遴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西湖讲坛”报告主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1.报告主题应立足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前沿,充分彰显学校学科优势与特色,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师生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讲座内容的思想性与前瞻性,彰显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2.理工科类报告主题应注重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有机融合,找准专业性与通识性的结合点,考虑不同专业、学科学生对报告主题的理解能力和接受水平。

二、遴选形式

本学期学术报告主题遴选分特别邀请和学院推荐两种形式:

(一)特别邀请

1.科研处根据学校科研发展需要,每学期特别邀请2-3名相关学科专家主讲,讲座内容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和满足学校科研工作实际需求。

2.特别邀请的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科研与教学成果特别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交流能力。

(二)学院推荐

1.各学院结合学院发展积极推荐教师申报,同一报告主题可由学院推荐1名主讲人单独申报,也可推荐23名主讲人联合申报,从不同层面展开,共同讨论,倡导学术争鸣。

2.学院推荐的主讲人原则上应为近三年未主讲过“西湖讲坛”的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且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3.学院推荐的“西湖讲坛”报告主题,经科研处统一遴选确定后,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讲坛举办相关事宜,并负责讲座酬金安排。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扩大讲坛覆盖面和影响力。

2.科研处将结合近三年学生评教情况,组织报告主题遴选工作,及时公布遴选结果。

请各学院于202331017: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西湖讲坛”报告主题申请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175802545@qq.com

联系人:许鹤 联系电话:2596561


附件:“西湖讲坛”报告主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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