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3﹞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本单位获批2021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系统注册和材料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此次中期检查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于11月3日前完成对注册信息的审核。
2.11月10日前,科研处会组织完成本单位中期检查工作,包括对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交的中检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以及平台生成的统计数据,撰写本单位年度检查报告并上传。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杨楠楠,电话:2593236。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