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及研究生假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点实验室全体人员:
《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及研究生假期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6月29日实验室全体人员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1. 研究生进入/离开实验室时间
本实验室研究生新生于每年6月底7月初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毕业生于每年6月底离开。
2. 双休日时间安排
双休日原则上休息一天,如实验进度需要,双休日不休息。
3. 暑假时间安排
每年暑假期间7月15—8月15日为调休时间,其他时间均按正常时间工作(包括双休日)。
4. 寒假时间安排
每年寒假期间调休时间为20天,具体时间视放假时间确定。
5. 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调休,如遇与科研实验进度安排冲突,以实验进度为重。
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