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吕秋颍     2011-12-23     

院人〔2011〕25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388号)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试行办法》(院人字〔1997〕08号)规定,经2011年12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启动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奖惩结合。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教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等次

(一)考核内容

结合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要求,围绕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全面、准确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标准: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

2.优秀指标分配:根据人事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年度考核评优不超过15%。学校按各单位在编在岗职工总数的15%分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小数部分不计)。

3.有关考核规定:

根据人事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及学校规定,

(1)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新进工作人员,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综合原单位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脱产学习人员由所在单位征求就读学校意见后进行考核;当年6月30日以后校内调整人员由现在单位征求原单位意见后进行考核;当年工作满6个月以上退休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人员及擅自离岗半个月或超假一个月以上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警告处分工作人员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考核程序

1.学习动员:各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严格按规定组织教职工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述职评议:被考核人要在一定范围内作述职报告。20人以上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分组述职;20人以下、10人以上的单位,在单位内述职;不足10人的单位,参加所在党支部内述职。各单位要客观公正地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4.评鉴意见: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主管领导写出评语,并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5.学校审定:院长办公会议重点审核“优秀”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的考核材料,将审核意见向学校党委汇报,学校党委审定。考核优秀者,学校给予600元奖励。

6.公示上报:学校将拟定“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公示7个工作日。全部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7.材料归档: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奖惩、晋升、聘任和工资调整的依据。

六、正处级干部考核工作

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报送院纪委。正处级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电子版述职述廉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示。报送时间: 2011年12月29日前。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在本单位进行。

七、填表要求

1.被考核人须用蓝、黑墨水认真填写或双面打印《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一栏,按工作分工,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由学校分管(或联系)领导签署。对于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代为填报该同志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一栏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被考核人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要在考核表“个人意见”栏内签字。如拒不签字,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栏内说明情况;如与当事人无法联系,公示一个月后视为送达。

八、时间安排

1.布置:2011年12月23日,学校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述职: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各单位组织学习、填表、述职、评议。

3.公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 4日,各单位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4.上报:2012年1月 5日至7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整理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5.审定:2012年1月11日至14日,学校审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并公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九、材料报送

1.需报送的考核材料: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阜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等三份表格的纸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2.各单位将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其他人员的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2596573,电子邮箱:fyrscrsk@163.com

附件:

1.阜阳师范学院2011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分配表

2.阜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4.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点击浏览该文件

5.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点击浏览该文件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闭

通知公告更多 >>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