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吕秋颍     2010-12-16     

院人字〔2010〕2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试行办法》(院人字〔1997〕08号)规定,经2010年12月14日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启动201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奖惩结合。

三、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是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等次

(一)考核内容

结合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要求,围绕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全面、准确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标准: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

2.优秀指标分配:根据人事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年度考核评优不超过15%。学校按各单位职工总数的15%分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小数部分不计),人事代理人员不计优秀基数。

3.有关人员考核规定: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新进工作人员,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综合原单位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脱产学习人员由所在单位征求就读学校意见后进行考核;当年6月30日以后校内调整人员由现在单位征求原单位意见后进行考核;当年工作满6个月以上退休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人员及擅自离岗半个月或超假一个月以上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

受警告处分工作人员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具体要求

1.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要在一定范围内作述职报告。20人以上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分组述职;20人以下、10人以上的单位,在单位内述职;不足10人的单位,参加所在党支部内述职。各单位要客观公正地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个人总结,给被考核人作出评鉴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在单位内公示。

《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由学校分管(或联系)领导签署。对于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代为填报该同志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一栏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被考核人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要在考核表“个人意见”栏内签字。如拒不签字,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栏内说明情况;如与当事人无法联系,公示一个月后视为送达。

4.院长办公会议重点审核“优秀”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的考核材料,将审核意见向学校党委汇报。考核优秀者,学校给予600元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者,按有关规定办理。

5.学校党委审定后,将拟定“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六、正处级干部考核工作

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报送院纪委。正处级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电子版述职述廉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示。报送时间: 2010年12月23日前。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在本单位进行。

七、时间安排

1.布置:2010年12月 20日,学校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述职: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各单位组织学习、填表、述职、评议。

3.公示:2010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4.上报:2011年1月 4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整理上报人事处人事科。

5.审定:2011年1月5日至7日,学校审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并公示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八、材料报送

1.需报送的考核材料: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阜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电子版)、《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表务必用16K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附电子版)、《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附电子版)。(以上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各单位将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其他人员的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2596573,电子邮箱:Xiaoxiaoxingbao@163.com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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