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教师岗位第二次集中招聘考核日程安排

 吕秋颖     2017-05-18     

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方案》等文件要求,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专任教师岗位。

二、具体日程、地点安排

1.应聘资格审核确认:

(1)用人单位审核:学校审核前,用人单位按照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计划等要求,通过招聘管理平台和现场查验等方式完成简历审核工作,明确部门审核意见,尤其是学历专业条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学校审核:2017年6月7日上午8:30至11:30(西湖校区综合楼1102室)

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查确认,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用人单位考核:2017年6月7日下午(用人单位5月26日前向人事处提交考核安排表纸版和电子版,人事处考前一周通过网站统一公布。6月7日用人单位务必向人事处提交考核成绩汇总表)

3.学校考核:2017年6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5:30(西湖校区综合楼4楼多媒体教室)

三、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即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成绩如有相同,用人单位考核时个人最终得分高的优先。最后得分低于75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个人最终成绩将于考核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相关事项

1.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一致。应聘资格审核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公开发表论文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毕业应聘者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在读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2.请各用人单位依据上述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应聘人员通知、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考核、成绩报送、有关原始材料留档备查等招聘考核的各项工作。

3.校纪委办全程监督应聘考核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应聘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4.详细考核要求参见《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方案》。

5.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考核的需要对考核时间安排做出调整。未尽事宜以人事处网页最新通知或以审核确认时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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