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校学〔2016〕29号)要求,政法学院于2016年9月2日召开学院评优评奖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学院党政领导及各辅导员组成的评优评奖领导小组,专门研究本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整个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有序推进。首先,各班开展本年度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并予以公示;其次,各班开展本年度的综合测评工作并予以公示;再次,在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学院于2016年9月26日研究决定推荐刘丽、杨天生、董云三位同学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予以公示,于9月29日研究决定由赵燕飞等33位同学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予以公示,同时把“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到各班;最后,学院党政领导督促各班尽快完成贫困生入库工作。
政法学院的评优评奖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精神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进。由于准备充分,实施得当,较好地化解了可能出现异议的情形,为各班学生创造了继续努力拼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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