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按照审核评估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函〔2013〕33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领导组织,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海涛
副组长:刘学忠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幼桂 王茂涛 王 健 孙道德 朱明山 时 伟
吕新颖 陈旭阳 张 宏 张林红 张 钦 张 峰
汪芳启 郝文清 夏小华 檀竹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时 伟
副主任:王 健 余宏亮 丁 超
二、工作安排
《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2013年11月15日—25日)
(1)评建办协同相关部门统计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以及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等监测办学条件指标,报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根据“任务分解表”(附件1),相关部门采集“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教高函〔2013〕33号附件2)。
(3)根据“任务分解表”(附件1),相关部门撰写“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础文字材料。
2.第二阶段(2013年11月26日—12月8日)
(1)系统梳理“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教高函〔2013〕33号附件2)。
(2)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基础材料,编制“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第三阶段(2013年12月9日—12月15日)
(1)组织研讨“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征求意见稿)”。
(2)报校评建领导小组审定“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4.第四阶段(2013年12月16日)
以文件形式将《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考察的重要依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年度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告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报告编制与数据采集要求,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凸显特色,系统梳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认真撰写并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解表 2.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6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函〔2013〕33号)
备注(附件请到电子政务平台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