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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5   浏览:

    一、科技合同签订

1.合作单位资格审核

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科研处(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前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搜索合作单位的法人、公司住址、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有法律纠纷等情况,了解合作单位基本情况。

2.合同内容的审查

项目合同的合同模板是否规范(建议使用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横向合同模板对应服务类型的模板,使用对方模板也可以)、双方单位信息、合作内容(二级学院负责审查合同的技术可行性)、银行账户及付款方式、考核指标、验收方式、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及违约责任、风险责任与纠纷解决方式等。

3.合同申请流程

1)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进账类科技合同(不涉及资产转移、转让):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合同审批单的基本内容——二级学院意见(院长或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科研处意见——科研处加盖科技合同专用章。

2)其他科技合同: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合同审批单的基本内容——二级学院意见(院长或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科研处意见——法律顾问意见——分管校领导意见——科研处加盖科技合同专用章。重大项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议。

二、项目立项和经费拨付

1.经费到账查询

财务处定期汇总经费到账表——财务处郝建——科研处孟强——发送至科研群经由科研秘书转发到二级学院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

2.经费认领

相关项目负责人将合同原件与经费预算表(若是分批到账的需有总预算和每次实际到账预算)交至科研处孟强,综合楼1310办公室,2596562。

科研处将项目予以立项(编制项目编号),并给财务处出具经费到账函。

三、科技合同登记和免税发票办理

1.科研处负责省外买方科技合同登记的网络申请

买方为省外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孟强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PDF版、合同电子版、合作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法人、联系人及电话。省内买方科技合同登记由企事业单位联系分管科技局进行登记。

2.财务处负责科技合同登记和发票的现场办理

项目负责人向财务处郝建(财务处一楼大厅,电话2593384)提供合同复印件办理合同登记。待上级部门审批后,即可办理免税发票(财务处曾建红,电话2596621)。

四、项目级别认定

项目经费全部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表》,到科研处办理级别认定。

五、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表》,加盖对方单位公章以示验收通过,并提交科研处1份原件,备案。

结题表中的合同金额需与实际到账金额一致,如果有差额的情况,需附差额情况说明(加盖对方公章)。




科研处(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