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及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对照《2021年年初申报计划明细表》(附件1)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十二类通用办公设备由国资处统一在网上商城采购,不需编制需求,不得超标采购。
2.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需经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认定其设备用途属性(包含教学、科研用的十二类通用办公设备),未认定其用途属性的不得采购。
3.进口科研设备和单一来源项目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必须完整、清晰、准确,相关材料必须符合文件要求。
4.采购意向公开相关要求:
(1)财政厅要求采购项目需在2021年3月30日前全部完成意向公开,意向公开30日后才能申报采购计划,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未满30日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
(2)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请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信息化中心、后勤服务集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书》以及相关申报、论证等材料报送国资处1413办公室,无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同不采购。
联系人:贺冬英、芦广银,电话:2595956。
特此通知。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年初申报计划明细表
2.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政府采购申报计划书
(附件见电子政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