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11    浏览次数:

院教字〔2007〕48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若干文件精神,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教学水平,建设一支适应高质量教学要求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2007~2008学年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学忠

副组长:孙道德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健 王绍峰 王海亭 刘大为 刘维霞 吕新颖 孙道德 江 河 吴海涛 张 宏 时 伟 李文雍 李齐全 李良玉 汪 明 汪芳启 陈 蕴 金卫国 姚云飞 赵春林 倪致祥 崔玉民 梁亚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吴海涛 时 伟 张 宏 包春雷 宋东锋

各学院相应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体教师(包括兼职教学人员、有教学任务的专职辅导员和实验教学人员等)。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

2.制定《阜阳师范学院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办法》;

3.修定《阜阳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4.完善《阜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5.完善《阜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6.制定《阜阳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学考核办法》;

7. 修定《阜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处理办法》。

(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自查自评(第8周)

⑴ 参评教师如实填写“教师自查自评表”(表一)。

⑵ 撰写自评总结;整理教学基本文件(见表一中的*号标识要件)送交各学院备案。

本学期没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上交前一学期或上一学年的教学基本文件;正在授课的教师,将本学期已讲授过的教学文件整理上交。

2.第二阶段:学院评价(第9~11周)

⑴ 同行专家评价。以学院院长为首聘请同行专家对本院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如实填写“同行评价表”(表二)。

⑵ 学生评价。以学院总支书记为首聘请相关辅导员组织学生评价,认真填写 “学生评价表”(表三)。

⑶ 学院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个人自查自评、同行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的情况组织总支、教研室、工会、学生代表研讨,如实填写“学院综合评价表”(表二)。

以上各类评价的原始材料作为原始档案,由各学院存档。将本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及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 第三阶段:学校组织评价(第12~17周)

采取“集中组织,全员听课,专家评估,量化考核”方式。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优赛”

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总结表彰(2008年4月份)

学校召开总结大会,表彰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活动规划。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要有一名联络员)和建设年活动计划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活动的青年教师,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五、奖惩办法

1.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

2、获一等奖的教师,职称为助教的,可破格晋升为讲师;职称为讲师的,在思想政治、学历学位、科研学术等方面达到副教授申报条件的,可提前内聘为副教授。

3.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或不具备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的教师,将暂停授课资格,或调离现岗位。

阜阳师范学院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