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07    浏览次数:

院教字〔2007〕57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按计划将于近期对35岁以下(含35岁)青年教师进行校级课堂教学集中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第一阶段为第12-14周,每周周六全天、周日半天。参评教师共分为八个组,经集中听课评价后,每组排出前五名及后三名。

2.第二阶段为下学期第2-4周。结合所属单位的各项评价考核情况,对第一阶段各小组排出的后三名进行集中听课,确定若干名重点帮扶对象。

3.第三阶段为下学期第5-8周。组织第一阶段各小组排出的前五名参加校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优赛”。

二、基本要求

1.本次集中评价以课堂教学测评的方式进行,可自选授课内容。实验课和实践活动课的参评教师以说课为主,其他教师应以课堂讲授为主。每人上课时间约二十分钟,时间明显不足将酌情扣分。

2.参评教师必须随身携带与授课内容相关的教材、教案、讲稿、课件等基本教学材料,并将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相应章节,教案、讲稿等有关教学素材复印件交与听课组专家备查(讲稿根据相应分组的专家人数复印,其余教学素材复印一份)。

3.参评教师要按要求、按顺序、按时参加测评。授课顺序以教师所在小组的排列序号为准,不得擅自调号,确需调号者,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参评教师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的教师视为本次教学考核不合格。

三、组织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校级课堂教学评价,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前期各学院测评基础上确定帮扶对象,加强教学指导。

附件1:领导小组、听课分组表(附件

附件2:参评教师授课时间、地点安排一览表(附件

阜阳师范学院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