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13    浏览次数:

2006年全省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系2006年度科研成果汇总和登记工作,请各老师认真做好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 1、认真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由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组织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成果材料,以系为单位汇总、集中报送科研处(院直机关人员可单独交送科研处)。 根据院字[2003]9号文件规定,可获得院科研奖励的成果必需提交成果原件,不能获得奖励的成果也可提交复印件作为个人科研成果存档证明材料。凡被科学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应提交检索证明,学术专著应附有专家鉴定的证明,艺术作品应附有入选证明。 2、2006年度各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请科研负责人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并到科研处核对。 3、在读学生发表的有关论文可一并报送。 4、报送科研处时间为2006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