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作出的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卓著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于2018年10月26日在躬行F楼202召开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乔瑞主持,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乔瑞首先介绍了本次《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接着,乔瑞参照2015年修订的《条例》,逐条解读了新修订《条例》的新增条款。谈到《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新增了“家风建设”一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乔瑞指出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家风坏,腐败现。近年频发的“夫妻店”、“父子兵”、“兄弟连” 等党员领导干部家人利用其手中权力搞寻租的贪腐案件,就是没有弄清“小家”与“大家”的关系;同时也说明,家风建设不是“个人私事”, 而是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此外,乔瑞还介绍了针对“慵懒无为”、“形式主义”等新增条款。

乔瑞总结到,《条例》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最后,乔瑞对各党支部学习宣传《条例》的工作做出分工部署。(撰稿:王洪刚 学院审核:乔瑞 宣传部初审:李守远 终审: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