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以皖发改社会函〔2021〕328号、皖教秘发〔2021〕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师范大学,招标人为阜阳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西南角,阜阳市西湖大道以北,南京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3726㎡(约35亩),总建筑面积59523.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782.89㎡(地上6层),地下建筑面积4740.27㎡(地下1层),建筑高度23.75m(室外地坪到屋面高度),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阜阳师范大学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的土建、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投资规模:约1.8亿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全部的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施工工期: 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2开标室
7.招标活动组织
7.1 本项目数据推送员
姓名:曹工电话:0558-216619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曦 法定代表人:程维锋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 100 号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2号厅
邮 编:236037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高老师、芦老师 联 系 人:曹 工
电 话:0558-2595956 电 话:0558-2166196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58403201@qq.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10.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10.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