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9点49分,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受贿案,今天上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决被告人夏鹭平有期徒刑三年半,罚款30万,91万元赃款款收缴上交国库。经审理查明,2005年到2011年期间,夏鹭平在担任皖西学院院长期间,接受安徽华力建设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安徽华野工程建设工程公司董事长沙某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沙某某人民币共计91万元。
庭审中,夏鹭平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予认可,并表示认罪悔罪,赃款全部退回。夏鹭平的亲属参加旁听。
宣判后,夏鹭平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