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2012-07-02 18:08:33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网 浏览:

   

校教〔2012〕34号

各学院、各教育实习基地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2012〕26号)文件精神,阜阳师范学院、阜阳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12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共确定立项资助课题24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9项)。现将立项资助课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及经费资助

1.本次立项的课题列入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 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两年(2012年7月—2014年7月)。2013年6月下旬进行中期检查,2014年7月进行结题验收。

3. 项目研究经费由阜阳师范学院提供资助(列入2013年预算一次拨付)。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

二、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

1.中期检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6月20日前报送《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电子版);对于未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的,或检查中发现项目执行不力的,暂停该项目经费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项处理。

2.项目结项要求。学校于2014年6月-7月统一组织结项,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送结项材料。项目申请结项须完成研究计划规定的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并取得以下标志性成果(须具备下列成果中第1项和第2—4项中的一项):

(1)在省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报纸上发表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且针对项目研究主题的教研论文(两位主持人各1篇);项目研究报告1份。

(2)与项目主题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专著,或尚未出版但编撰成册已在教学实践中得以应用的辅导材料。

(3)在省级(含)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与项目主题相关并获得肯定性评价的交流文章(有证明材料)。

(4)在当前教学实践中得以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课件、教改方案等(有应用及取得成效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研究启动及相关要求

1.项目双方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尽快组织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填写《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登陆阜阳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2.项目任务书由双方主持人所在单位共同组织论证通过,由阜阳师范学院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教务秘书统一汇总后,于2012年9月6日前报送至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17室)。项目任务书纸质版需报送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项目任务书经阜阳师范学院专家组论证确定后,将作为项目过程评价和成果验收的主要依据。

4.相关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要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经费效益,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人:范小虎、郑继兵,联系电话:0558-2596221。

附件:1.2012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

3.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下载:附件1 2012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 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 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