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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选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8日 08:38 】   【点击量/阅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选树工作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31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优秀科技特派员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选不超过3名优秀科技特派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三年及以上,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均可参与评选。

()科技特派员工作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人员类型包括:

秉持初心,在“两强一增”,尤其在开展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以及科技特派员“四个一”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促进脱贫地区和脱贫户发展产业提供科技服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产业链,建立利益共同体,在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发展绿色经济、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服务,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须在831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徽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选表》附件3(一式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份)报送至科研处社会服务正行楼1310同时提供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相关视频材料,2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附带简短说明的工作照或生活照,按照《安徽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选材料要求》附件2制作。发送至邮箱724958802@qq.com

联系人:孟强,2596562。

                                        科研处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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