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标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我校分配到3个申报指标。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受理成果范围、奖项设置和名额和申报资格与要求详情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标的通知》,我校有3个申报指标。
三、申报提交材料和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报人员请提交于2023年2月1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须附原件一份)。
(二)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申报人员请提交于2023年2月15日下午5:00前提交申报材料。
(三)如果申报人员数超过3名,将按程序在申报指标范围内进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58-2593657
附件: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