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吕秋颍     2016-10-23     

人〔2016〕23号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的要求,现就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信息工程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2.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3.离退休教职工、编外用工信息不采集。

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安徽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的函》(皖教秘师〔2016〕56号)精神,省直单位附属中小学校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县(市、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不在学校本次采集范围。

各单位采集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采集信息

根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范围,采集教师照片、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16个方面的基础信息,做到能填尽填

三、信息采集流程及时间节点

采取教师个人上线填报个人信息,二级单位审核上报信息的方式进行采集。

(一)生成账号(10月23日前)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登陆密码。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密码获取方法详见附件2

(二)录入信息(10月30日前)

教师使用个人账号登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jiaoshi.ahedu.gov.cn/)在线录入个人信息,录入信息应与本人有关原始证件载明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学历、学位信息勿混淆填写。

填报信息请参阅《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三)审核信息(11月5日前)

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信息采集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各单位信息审核时间、地点安排表详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10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教师信息审核具办人名单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表格格式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1.此次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数据量大,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督促,实时跟进,严把时间节点,确保符合条件的采集对象全部入库,信息填报规范、完整、准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

2.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

3.各单位具办人员负责本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实施,即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请具办人添加并关注阜阳师范学院信息采集工作QQ群(413456094)。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59657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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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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