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吕秋颍     2011-06-30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1〕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申请人申报材料(封面用铜版纸装订)一式10份于2011年7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西湖校区综合楼11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ytzj1999@163.com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1〕38号

各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高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名额

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省属高校申报限额为8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2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1.请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报推荐的人选必须具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项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各高校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3.申请者应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10份,加盖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4.各校应在推荐2011年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同时提供2010年入选人员配套经费的落实证明。

5.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采取网上申报,关于网上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有关电子表格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请各校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EXCEL兼容格式电子文件)。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教育部下达的限额上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2010-2011学年度教学单位校内津贴分配方案明细表

关闭

通知公告更多 >>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