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考核方案

 吕秋颍     2014-06-13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2014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和《阜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院人字〔2006〕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政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特制订此考核方案。

一、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招聘名额

1.招聘岗位:民商法(硕士及以上)、法学(博士、专业不限)、行政管理(硕士及以上)、社会工作(硕士及以上)教学科研岗位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必须是统招统分,本科阶段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聘者接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中,至少有一个阶段的专业与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同,其它阶段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要求:硕士,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招聘人数:民商法专业(硕士及以上)1人、法学博士1人、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及以上)1人、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1人。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政法学院进行审核。

三、考核程序

(一)授课能力考察

1.试讲(自选相关本科专业课程内容,时间为15分钟;5分钟专家提问及答辩);

2.讲课内容:不指定课程、教材和具体章节。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学位证书、相关论文复印件。

(二)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1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地点: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新校区)教学主楼304教室。

(三)评分方法

试讲评分根据《阜阳师范学院教学考核听课评价表》进行,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算平均分,满分100分。

(四)考核成绩及公示

根据授课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学校复试人员名单,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研究确定复试时间。

四、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盛老师0558-2591380;汪老师18655852383

五、监督举报电话

人事处:0558-2596259监察处:0558-259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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